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南信息技术


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1。《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逐步实行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为基础的多元录取机制”。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探索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14年1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中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的意见》(吉焦二〔2014〕10号),对学业水平考试作出了制度安排和具体部署,要求“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根据本意见 各自省(区、市)要制定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教育方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明确提出“规范学业水平考试”,“资格考试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以及“高校招生要求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考,由省级组织实施”。 2021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2021年启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明确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具体任务。综上所述,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势在必行。基于上述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编制颁布了《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的意义是什么?

答:学业水平考试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有利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学生的全面和个性发展;有利于学校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选拔适合学科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与高校的有机衔接。

三。我区在编制实施办法时把握了哪些原则?

答:我区在编制实施办法时把握了四个基本原则:一是育人为本。优化考试内容,突出德育导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引导学校转变育人方式,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二是综合考核。学校推动全面实施国家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开设所有课程,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课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第三是自主选择。为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为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学生学术兴趣和个性发展。四是统筹兼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服务高校科学选才。

四。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类型有哪些?

答:《实施办法》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2020年修订)》中设置的全部14门学科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艺术、体育与健康。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资格考试包括全部14个科目,选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

五、资格审查和选拔性审查有什么区别?

答:如下表所示。

六。与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相比,实施办法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考试类型有变化。原学业水平考试只有一种类型,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在《实施办法》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资格审查结果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考结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依据之一。

二是考试内容发生了变化。学业水平考试的原内容为《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通知》和《语文等15门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吉焦〔2003〕6号)规定的各科必修模块的教学内容。在《实施办法》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为《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规定的相关内容。其中,资格考试内容为必修课,选考内容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第三,考试安排变了。在原有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普通高中新生只能报考一科。在《实施办法》中,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可以报考四科。

第四,结果变了。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级,按既定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D级不合格。《实施办法》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呈现为“合格”或“不合格”;选考科目中,物理、历史成绩以原形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以等级呈现。

七。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如何选择?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教育方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普通高中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己,更好地适应高中学习生活,处理好个人兴趣与国家和社会需求的关系,提高自主选择选修课、考试科目、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能力。根据国家课程设计和高中教学规则,高中生在完成相关学科的必修课程后,对个人兴趣和特长有必要的分析和判断。结合院校专业选择的要求,确定选考科目较为合适。高中生要学会思考和规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培养自己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选择具体科目时,他们可以在家长和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

八。如何保证学业水平考试的质量和可靠性?

答:为维护学业水平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其公信力和质量,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统一全区考试标准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全区统一组织考试,规范操作,严肃处理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三是全区统一组织命题,建立命题专家库,加强安全保密和科学公正命题,保证命题质量;四是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行电子监控;五是全区统一网上评卷,规范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质量。

九。2021年前入学的普通高中生如何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答:《实施办法》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19、2020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桂教考发〔2013〕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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