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信用证条款
(1)借款人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未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要么借款人及配偶户籍在我市,要么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歧视住房公积金缴存、户籍、已婚情况的,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二)自申请贷款当月起,前六个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个人资料(或个人账户)已注销的,从重新开通个人资料并存入资金的当月起计算。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转业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或符合市转业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条件的转业干部,可在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限限制。
(三)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能够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