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浙江温州员工产假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产假工资
1.产假
①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按照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生育津贴计算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差额;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差额。
②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失业妇女,可以向设区的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相当于其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津贴。
④失业妇女的配偶已参加生育保险。失业妇女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点击了解> gt gt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
2。陪产假
《条例》规定,男方护理假、育婴假、独生子女陪产假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