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办理指南
温州市公安局窗口服务通知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申请条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港澳居民)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已经过期的;
(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有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护照遗失或者损坏的;
(四)其他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
1.提交一张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2.填写《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3.申请人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申领香港身份证且身份证没有照片的十一岁以下香港居民,须提交回港证或签证身份书;
4.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监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更新申请人当前持有的通行证(包括未到期和已到期)。
6.补办通行证的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填写的挂失声明。
7.身份信息变更申请人提交的香港入境事务处或澳门身份认证局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文件。
8.因病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疾病证明等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
三。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制证-发证。
四。办结时限:申请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联系电话:89980377
六。地址:温州市民中心A座二楼。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八。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办和换发的收费政策》(财税〔202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