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西弗2022-08-13  8

佛山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指南

佛山公积金自住住房建设提取指南

佛山办理公积金业务需要预约 [门口预约]。

提取材料:

1.收回本人身份证(非居民身份证员工提供存款登记证明)。

2.提取该人自己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委托书)。

4.土地证。

5.规划许可证。

6.结算发票。

7.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自住房屋大修需要)。

8.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自住房屋新建、改建、大修,产权证只登记一人姓名的,须提供配偶提取;自住住房异地新建、翻建、大修的,提供住房所在地配偶户口)。

9.户口本(房屋在外地购买、建造、大修的,不需要提供)。

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资金是银行自动划拨的,所以员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是有效、准确、安全的。取款金额大于10000元时,提供的收款账户必须为ⅰ类账户。

目前,开放口岸的银行账户有:

处理流程:

(一)在线处理过程:

账户支取和续存(首次办理房屋支取所需资料在业务窗口办理)

1.申请:登录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详细信息,选择“我的提取”的“提取并续保”进行申报。

2.受理人:经过数据检查,符合要求的进行申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并给出不能申报的原因。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批准的,审批完成;如果失败,将被退回,并告知退回原因。

4.接收:审核通过后,可以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回执。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者需要补充的资料。

3.审核:对受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批,并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如果拒绝,说明拒绝的原因。

4.领取:窗口关闭,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

处理时限:立即上报。如果项目需要检查,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手续费:不收费。

处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栋

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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