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注意事项
在线预订说明
1.预约须提前一个自然日申请,可预约一个月内的号源。
2.请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时间段到现场报到。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办理预约,应提前2个以上(含2个)自然日取消预约。如果它过期了,你不能取消它。未及时取消和未按约定参加会议的,视为失约。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预约黑名单,180天内不接受预约:①180天内预约两次;②180天内取消5次;③失约一次,180天内取消两次;④30天内取消3次。
4.登记时,未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有效证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登记业务指南请【点击此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受理:①一方或者双方的预约人与实际申请人不一致的;(2)预订的业务类别与实际办理的业务类别不一致;③其他预订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
6.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实行“全城服务”。
7.在广州办理补充领结(离婚)结婚证,有婚姻登记档案可查的,可以“全城办理”;没有婚姻登记档案的,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原结婚(离婚)登记地的婚姻登记处预约。
8.在深圳一方非户籍所在地区域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请详细阅读《深圳市婚姻登记须知》(即跨区办理)。
温馨提示
一、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您适当推迟结婚登记。
2.请按预约时间段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不要带亲友,并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配合体温检测,听从指挥,按顺序等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举行集体认证仪式,不进行婚姻家庭咨询和心理疏导。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