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户口迁入条件

新巴尔虎右旗2022-08-13  7

温州乐清市投靠落户条件及材料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亲属可以投靠落户:

(1)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避难;需要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流动人口的户口簿;

3.迁入户的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5.父母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户口投靠赡养方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如果在非赡养方避难,需要提交父母双方同意搬家的声明。)。

在本市无房产的离异未婚者回原籍参考。

(2)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家庭的,共同生活的一方可以申请避难。需要以下申请材料:

1.流动人口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迁入户的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结婚证;

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

(3)除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外,与市区户主有其他直系亲属关系或者配偶父母关系的乐清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投靠其家庭。需要以下申请材料:

1.流动人口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迁入户的户口簿和户主同意落户的证明;

3.被信任人和迁移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4.被委托人房屋所有权证。

与被投靠人在同一社区避难的,原则上不避难;未成年人除父母单独居住外,不能迁入其他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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