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销注册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司机,想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
申请材料
1、资质证书(证)、纸质或电子文件。
2.《浙江省道路运输事务申请表》,纸质或电子版一式两份。
处理流程
申请处理
离线处理场所
具体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一楼162、163、164号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电话:0577-88926307
温馨提示!
国家法律基础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前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