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注销恢复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
(一)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条件:
1.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岁;
3年内无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4.掌握相关道路客运法规、机动车维修和乘客急救的基本知识;
5.通过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二)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岁;
3.掌握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的基本知识;
4.通过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申请材料
1.浙江省道路运输事务申请书
2、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回收)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复印件两份)
离线处理场所
具体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一楼165、166号窗口(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电话:0577-88926307
温馨提示!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到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变更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在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由原发证机关移交给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申请换发、更换和变更。申请人违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在接受处罚后,应当换发、补发或者更换相应的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