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窗口处理
纸质申请材料应为A4纸,手写材料应工整清晰,复印件提供者应签字并复印清楚。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市有效居住地证明。
(1)居住证明包括已登记的房屋租赁登记证(备案)复印件(房主签有“本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有身份证号)和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未登记住宅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业主签署“本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身份证号);
③用人单位、学校、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复印件1份。
3。填写《佛山市新居民登记申请表》。
4。居住房屋未登记的,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表》,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在线申请
网上填表的,可以直接拍照或者扫描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材料上传。流管员自行在网上下载证明材料,打印存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供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