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长护险参保人不能申请失能等级评估情况
未接受伤残等级评定
承办机构收到伤残等级评定申请后,应当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录入长期保险伤残等级评定管理系统;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者不予受理残疾等级评定申请:
(一)未参加当地长期保险或未按本办法规定缴纳相应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和长期保险费的;
(二)因疾病、残疾等致残,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不满6个月的;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因工负伤致残的;
(5)申请评估时,被评估人不在温州范围内;
(6)因第三者造成残疾的,由第三者承担护理和康复费用;
(七)距上次评价结论作出或上次评价终止不足6个月。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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