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生婴儿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佛山新生儿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佛山新生儿所需信息:

[1]佛山市规定的出生登记表[点击下载]。

[2]子女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婚生子女的,提供父母一方)。

如果是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口本的地址页和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

如果是军人,提供军官证和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与其他证件不一致的,提供所在单位证明。

父母离异的,只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

[3]孩子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抚养子女的主人同意跟随另一方入户的,抚养子女的主人应当当场签署同意声明或者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如果孩子是非婚生的,提供非婚生孩子的描述。

[4]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需提供生育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不符合发放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的证明、亲子关系医学鉴定。

[5]进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证明。

[6]以上证明材料(其中需提供[1][2][3][4],如有需提供[5])需要审核,以证明收到原件。检查诊断书原件,收集二次页。

描述:

[1]为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凡破损、残缺、污损或不全的证书,应由原发证机关换发或补发。如果各种证明材料的项目信息不一致(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出生地等。),证书应进行变更或签发变更证书或补充证书。

[2]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3]如对本表未列出的材料或其他情况有疑问,请配合警方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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