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劳动投诉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附五区材料
在佛山申请劳动投诉时,劳动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禅城区:
㈠身份证;
(二)企业的商业登记信息;
(三)反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花名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工卡、工卡、饭卡等身份证明文件、用工登记表、登记表等用工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二。南海区:
(一)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
(二)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卡)等。
(三)投诉文件
应说明以下项目: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侵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事实和投诉。
三。顺德区:
(一)本人身份证明;
㈡投诉文件;
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律文书指定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2.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和联系电话;
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起诉状还可以具体说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三)反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高明区:
1.劳动合同或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
2.身份证。
五、三水区:
书面投诉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书面投诉、准备好的劳动合同、被投诉企业的机读信息、社保保险证明、工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