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

背书人2022-08-13  19

天津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名录地址及联系电话

天津市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2020年10月13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市人社局关于2020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伤残补助标准。

一级伤残190元,二级伤残180元,三级伤残170元,四级伤残160元。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以下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具体标准是:

一级伤残3874元,二级伤残3706元,三级伤残3537元,四级伤残3369元。

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伤残津贴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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