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东盟经开区中心区公办中小学转学生转入申请材料
申请时间:
6月21日至7月2日
申请材料:
(一)因户口迁移或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开发区户籍学生。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青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合法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拆迁确认、房屋征收等文件中的一项。开发区内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
(2)非开发区户籍学生
1.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开发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的房产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四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外省转入的高中学生应提供当地考试院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