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葱爆海参的做法2022-08-13  6

佛山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

新生儿保险条件:

户籍要求:新生儿必须入户才能办理医保。

户籍条件:本市户籍的新生儿或符合条件的在本市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的新生儿子女。

资格是指: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时间要求:出生90天内投保的,可以追溯宝宝出生之日至投保之日的医疗费用,即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保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居民医保基金报销。

所以记得3个月内及时给宝宝投保!

新生儿保险材料:

1.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新生儿页复印),验原件,收复印件;

2、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到原件;

3.家庭首次参保或扣款账户变更的,提供同户成员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使用借记卡的需银行柜台出具的收据),核对原件,领取复印件。卡里一定要有足够的钱扣款。(各区要求的银行不一样)

4.办理本人身份证(同户家庭成员均可办理),核对原件,领取复印件;

5.符合参保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生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参保证明(自助查询打印)、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佛山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

费用

1.佛山市居民、异地学生、享受财政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2.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

各区处理流程

禅城区、高明区、顺德区、三水区:

1.取号:申请人到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排队叫号机,获取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申请资格的,当场出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或者出具《驳回通知书》。

4.审核:户籍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经办人在系统中进行初步核实,并将证件转发至社保分局。社保分局经办人审核决定批准的,在系统中进行核对结算;不通过的,退回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

南海:

1.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收到资料后,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确认后,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和中止申报表》;

2.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采集信息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业务经办人姓名。

3.社保科初审和复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6425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