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残疾人专用载客汽车加装操纵辅助装置办理材料

喜马拉雅app2022-08-13  14

温州残疾人专用载客汽车加装操纵辅助装置办理材料

《机动车登记规范》(公运管发〔2012〕333号)第二十条已登记的机动车装有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检测岗应当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查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和辅助器具的产品型号、编号是否与安装合格证一致;符合要求的,在《机动车检验记录单》上签字,内部传递给注册审核岗。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记录表、营运辅助装置安装合格证明;符合要求的,录入备案信息,收回并补发行驶证,向机动车所有人签注登记证明

操作条件:登记的机动车安装或拆卸了残疾人辅助操纵装置。温馨提示:机动车需要交验。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物质形态

必要性和描述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

由系统自动获取。如果数据不完整,申请人必须提交。

必要的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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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

道路适用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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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

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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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

委任状

纸质还是电子

不必要的

残疾人辅助器具安装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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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纸质还是电子

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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