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残疾人专用载客汽车拆除操纵辅助装置备案流程
《机动车登记规范》(公运管发〔2012〕333号)第二十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拆除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检测岗应当对机动车进行检验,确认是否拆除了用于操作的辅助器具;
符合要求的,在《机动车检验记录单》上签字,内部传递给注册审核岗。登记岗审核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记录表;符合要求的,录入备案信息,收回并补发行驶证,向机动车所有人签注登记证明。
浙江省温州市注册登记机动车安装或者拆卸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机动车需交验),需要更换残疾人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搬运装置的,收费标准为机动车行驶证10元/份;处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证件办理完毕后,当场或快递送达。具体处理过程如下:
处理基本程序
环处理时间限制搬运人员批准标准处理结果申请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支票立即做它检验站检查机动车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检验合格后,予以验收。不通过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受理案件立即做它验收岗位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接受。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支票审计职位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检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委派郑刚对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申请,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服务当场交付(如邮寄,以邮政公司时间为准)认证后当场交付或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