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一、不同的应用条件
(一)申请失业保险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
(二)申请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失业前最后一次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职工户籍在我市,2020年3月至12月停止失业保险,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缴费不满一年或者缴费超过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12月,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最后一个月)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注:2020年2月(含)前和2021年1月(含)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
二。不同的补贴标准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
佛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的90%,即1720元× 90% = 1548元/人/月。
(二)失业救济金标准:
在我市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含从外地转入的年限,下同),失业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