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就业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
1.本省户籍
2.非本省户籍的,在本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0年。
3.在本省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