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规范》正式颁布
近日,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妇联联合发布《家庭暴力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旨在进一步规范家庭暴力的处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人到监狱”重大命案的发生,以家庭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拒绝家暴,让家更安全!这五大亮点你要知道!
01.细化家暴的范畴,更具有实践性和指导性。
通过对实际家庭暴力报警情况的分析,进一步细化了家庭暴力的范畴。除殴打、残害、捆绑、禁闭等家庭暴力行为外,还明确猥亵未成年人、经常虐待、拒绝赡养老少家庭成员、侮辱、诽谤、传播隐私以及通过网络等方式实施的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范畴,对基层民警更具实践性和指导性、可操作性。
02.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责任,规范要求动作。
明确属地派出所先期处置责任,快速出警,依法处置,及时救助。同时,明确民政部门、妇联、乡镇(街道)共同参与处置的责任,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03.明确家暴报警现场处置流程,提高报警处置规范化水平。
从快速出警、控制施暴者、调查取证、组织处理、分级处理、协助自诉、提供救助、后续流转等方面详细明确了处理家暴警情的全过程,使干警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04.完善家暴报警后续处理,要求后续走访和巩固调解。
民警调解结束或出具告知书后,依托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邀请妇联、乡镇(街道)、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联合调解。有关家庭暴力的信息应当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如有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可能,积极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巩固调解工作。
05.加强多部门参与,推进社会化解决源头。
强调家庭暴力报警的处理需要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组织的力量,综合施策,加强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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