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指南
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接续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适用于:个人
二。批准基础
《关于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
三。主管部门名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或牵头(部门)室的名称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五、申请条件
在市社保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办理军人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物质形态必要性和描述评论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由系统自动获取。如果数据不完整,申请人必须提交。必要的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由系统自动获取。如果数据不完整,申请人必须提交。必要的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由系统自动获取。如果数据不完整,申请人必须提交。必要的仍然需要提供窗口处理。
七。接受申请
地址:温州市民中心B座3楼医保社保区(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二楼(温州市鹿城区浦谢街道学院中路303号);
八。处理基本程序
申请-审核-完成-交付
(1)申请人向市社保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后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三)市社保中心收到军人所在单位的转移资金后,办理接续工作。
九。竣工期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马上就办。
十、审批结果
处理收据
XI结果的交付
送货方式:不需要送货。
十二。协商方式
电话:0577-12345,0577-8886656
十三。投诉渠道的监督
电话: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四。处理公众质询的过程和结果
电话:0577-12345,0577-8886656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边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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