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条件
1.“重点群体”创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以上(含)就业。
2.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1年以上。
申请材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学生身份证明
4.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5.国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6.外国学位证书
7.士兵退出现役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准备的材料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版的,所有材料都需要复印件一份!
处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完成-交付
1.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送达方式;
2.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应在收到材料后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复审和审核工作;
3.将申请在当地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至少7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按照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将认定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并在业务系统中登记。
离线处理场所
1.具体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318室(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栋2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电话:0577-56677587
2.具体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318室(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辛大道166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电话:0577-86966769
3.具体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社保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行政中心4号楼1楼社保大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电话:0577-88520579
4.具体地址: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欧菲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911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电话:0577-8699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