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门诊报销标准是多少
普通门诊诊费报销是什么标准?
1.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三级医院 9元/诊次、二级医院 7元/诊次的标准予以报销。实行普通医疗费用的一级医院(含社区服务中心)按普通医疗费用报销规则执行,不实行普通医疗费用的一级或未分类医院按二级医院标准7元/次报销。
2。其他门诊会诊费(命名专家会诊费、主任医师会诊费、副主任医师会诊费、急诊会诊费、门急诊观察会诊费)按普通门诊会诊费报销标准报销。
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1.参保人到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治疗时,《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药品费用和纳入报销范围的常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三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发生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① 90%的一级医疗机构。
②二级医疗机构70%。
③三类医疗机构的40%(除第一城市和中医院)。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一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70%。
3.参保人使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范围内的甲类药品费用,100%纳入普通门诊核实范围;乙类药品和医院制剂费用的60% 纳入普通门诊核销范围。
4.参保人使用《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治疗项目目录》的费用(普通医疗费用除外),按照60%纳入普通门诊核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