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各级机关单位考试体检和考察对象确定标准
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的60%。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岗位人员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所有招录职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外)按总成绩排名第一(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最高者排名第一;笔试总成绩再次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最高分排名第一,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的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确定,招录计划内超过3人的职位按1:1.5确定(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科目一。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