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浙江省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一、关于政策实施的时间和背景
2015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两个文件,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
政策规定,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大学生和城乡劳动者,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设立个体工商户(含认定的网络创业);建立合伙企业或企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2018年,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法正〔2018〕50号),将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2015年出台的这项政策,主要目的是减轻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的负担和后顾之忧,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解决包括大学生在内的重点群体没钱创业、没人帮助他们提高创业能力、没人管理他们创业失败的问题。
二。关于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
根据政策,浙江所有首次创业的人都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毕业5年内的在校大学生或大专(含大专)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有证残疾人等可申请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
三。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程序
根据政策,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必须经过两个程序的审核:一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后向大学生发放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资格证书;二是大学生凭资格证书和相关材料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经办银行会对大学生的创业项目、信用状况、偿债能力进行调查。审核后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为大学生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向大学生发放贷款。大学生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后,凭经办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贴息。
四。创业失败补偿机制的实施
因创业失败导致贷款无法偿还的,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认定为不良,贷款不足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补偿;贷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创业担保基金的80%补偿。同时,在实施办法中,还明确了回收核销机制。赔偿后,原则上应当追偿。但无力偿还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