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申请材料
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1月21日,每周二、四上午9:00-下午17:00,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到CCCC万程乐府售楼处指定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PS:材料不全或未按第5点要求提交的,材料将被退回,采购人需安排合理时间完成或完善材料。如果材料在截止日期后未被接受,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
二。资格考试
自2022年1月22日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购房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计结果的公布
审核情况将在各区、镇(街道)住房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天。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需要申请更正的,应在公示期间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局提交更正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对购房人情况有疑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局反映,并提交证据材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初审不合格或者公示对核查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期间无异议申诉的,公示结果予以确认。
公示异议审核完成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局将在各区、镇(街道)住房保障网站公示所有购房人最终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经核查发现购房人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本人及家庭成员真实情况,伪造相关证明申请共有产权房等。,其不良信用记录将被登记并列入佛山市顺德区共有产权住房永久禁止购买名单,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已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购买资格;
2.已签订合同的,不解除购房合同,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已购买共有产权房屋的,责令腾退房屋,收取房屋占用期间的市场租金。房屋腾空给持有机构后,持有机构应返还购房款。
四。住房分配公告
最终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后,将在各区、镇(街道)住房保障网站上发布住房分配公告。
五、住房分配
1.房源分配将实行现场摇珠。
根据认购人情况,先完成优先配售认购人的配房,如有剩余房源,再完成其余认购人的配房,具体如下:
①将本次所有优先配售认购人的序号珠(姓名+身份证号)放入摇珠器A,将180套房的房号珠放入摇珠器B,摇珠器A随机摇出一个购房人,摇珠器B随机摇出一套房屋作为其对应的分配房屋,依次执行,直至所有优先配售认购人或房屋分配完毕。
②所有优先配售对象住房分配完毕后,如仍有剩余住房,则按上述方法分配给其余认购对象,直至分配完所有认购对象或住房。
摇珠过程由公证处监督实施。住房分配结果将在各区、镇(街道)住房保障网站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2.签订购买意向书。购房人参与分配房源后,应在当天签署意向书。
3.住房分配和购买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未按时到指定站点签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订阅资格。在房源分配中签字后当天不签署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意向书的,视为放弃购买,取消本次购买资格,并记入其不良信用记录。此外,下一次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只有在完成住房分配后仍有剩余房源的情况下,当期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才能参与分配。
六。剩余房屋的处置
如果本批次所有房源分配后仍有剩余房源,则剩余房源纳入以后共有产权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