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毕业生可以申请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适用补贴对象:
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大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下同)在其毕业年度和聘用期内。
(1)毕业年度指高校毕业生毕业的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择业期指毕业之日起三年。
(2)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劳务派遣机构向用人单位派遣的高校毕业生(向小微企业派遣的除外,其一次性就业补贴由小微企业自行申报)。
(3)同一毕业生在不同小微企业就业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4)小微企业必须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小型微型企业名录》为准。
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的,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