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公租房申请材料(最新)
单身申请人(申请人家庭)应如实填写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单身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4)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5)在临港新区无产权住房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承诺书;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住所相关证明材料;
(6)单身申请人(家庭主要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家庭主要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8)单位申请租赁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固定资产投资额、纳税情况、从业人数、法律及诉讼案件情况。
(九)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可在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也可按“一网管理”、“全网管理”的规定程序网上提交;其中,申请人无需提供运营机构可通过信息技术获取的材料或其他单位可通过数据互认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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