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桂林退役士兵优惠卡寄送须知
(1)发送。
优待证生产厂家将准备好的优待证邮寄到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所在的县级退伍军人服务中心。
(2)签收。
县级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应提前在系统中配置接收地址,指定专人签收优惠卡。签字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登记。
包装破损,内置优惠卡可能丢失或损坏的,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当面拒收,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和破损情况逐级上报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由自治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和认证银行沟通。
(3)检查。
县级退伍军人服务中心签收优惠卡后,应清点数量,检查外信封是否完整,优惠卡是否完好等。,并按相应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进行分类。
如发现信封破损、数量有误、优惠卡破损等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自治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由自治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和认证银行沟通。
(四)分发、交付和激活。
县级退伍军人服务中心核实后,应及时通知相应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领取优待证并进行登记。
1。交货期限和方式。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街道服务站收到发放的优待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接申请人,确定服务方式,完成服务。
交付方式包括:主动交付、集体交付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优待证原则上应由现役军人发给申请人。对于人数较多的,可以采取集体发放的形式。特殊情况下,经与申请人协商,可采取邮寄、代申请人领取、上门领取等方式。,而邮寄和投递产生的费用由制卡银行承担。
由他人委托的,受托人应当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理由、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客户亲自签署。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留存。
2。交货确认。优惠卡交付时,工作人员应协助申请人当面核对优惠卡上的信息是否准确。确认后,请申请人签字并及时在系统中登记。
如发现卡片信息有误,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应收回优待证,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自治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启动换卡流程。
对领取优待证满3个月、多次联系仍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应将优待证逐级上交自治区退伍军人服务中心。
县级退伍军人服务中心领取优待证,发放到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的,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因工作原因遗失优待证的,应当立即告知情况。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在系统中丢失服务,同步发起更换,进入更换流程。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领取优待证,在送达申请人时因工作原因遗失优待证的,应当立即报告相关情况,并在系统中进行挂失操作,同步发起补领,进入补领流程。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尽快完成审核程序,尽快提交认证资料,完成认证。
3。激活财务功能。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联系当地合作银行网点,组织已办理优待卡的人员分时段、分批次到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办理优待卡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因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需及时告知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由当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当场集中办理,可按当地合作银行网点规定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