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
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公民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居住登记。为方便准确登记信息和调查核实,请尽量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单位或公司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地址证明材料。
二。办理居住登记证
《居住登记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进行居住登记的证明。公民申请居住登记后申请开具居住登记证明的,派出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居住登记信息进行调查,信息属实的免费开具证明。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时,应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单位或公司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地址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派出所窗口一次性办理居住登记证明。
三。居住证申请
(一)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以及县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经济适用房、出租房、用人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宿舍等。实际居住在居住地。
连续就读是指取得学籍,就读于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申请居住登记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下列十类材料之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凭租赁合同、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房屋已在当地房管部门登记的,凭租赁合同、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和出租房屋登记证明办理;
2.住自己房子的,凭自己的房产证申请;
3、居住在政府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合同;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凭业主的居民身份证、业主出具的住宿证明、业主房屋产权证办理;
5.住用人单位宿舍的,凭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办理;
6.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私营单位等招聘的人员。应当凭劳动合同或者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办理;
7.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凭用人单位证明或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证明办理;
8.从事二、三产业和灵活就业的,凭当地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办理;
9.连续学习的,凭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证明办理;
10.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其他情形,凭相关居住就业和住址证明材料办理。
产权证是指房管、国土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以及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在居住地就业、住址、就读的证明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因行动不便卧床不起,不能到派出所窗口采集现场照片。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业务。
四。居住证绿色通道
(一)接受范围
居住登记不满半年的,原则上不得申领居住证。在本市登记居住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急需使用居住证并拥有合法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居住的市、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半年;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居住地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二)申请材料
公民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近期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明是指房管、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查询证明;
就业证明是指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证明以及在居住地市区、县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在读证明是指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连续在读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和出具人应当对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配合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
五、居住证签注
实行居住证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已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满一年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申请居住证签注时,持有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就读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暂停;办理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期限自办理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逾期办理签注手续1年以上的,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期限从办理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六。处理时限
流动人口持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窗口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单位或公司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地址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派出所窗口一次性申领居住登记证。
居住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派出所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申请居住证绿色通道的,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负责调查核实居住情况,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应在当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居住证签注,居住地、就业、就学未发生变化,房屋内居民信息在系统中未发生一次变更。
首次办理居住证免费,办理居住证签注不收费。
石家庄居住证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