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报销标准

亚热带湿润气候2022-08-13  6

长沙终止妊娠生育津贴标准(最新)

长沙市终止妊娠生育津贴标准(最新)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23日

缴费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终止妊娠的产假天数:

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的,享受30天产假;

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7个月后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注:用人单位参保人自缴费次月起,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含3个月内补缴并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后,可享受生育津贴。缴费超过3个月偿还账户的,从缴费之日起满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被保险人早产不满10个月,但怀孕日期晚于投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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