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时间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缴费累计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重新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哪些单位和个人需要参加失业保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组织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参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