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登记处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法定节假日除外);如遇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各区婚姻登记处工作时间为法定节假日第一天上午。
延伸阅读:如何撤销被胁迫登记的婚姻?
受胁迫一方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
(2)能够证明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被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婚姻,宣布结婚证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