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4月起,拱墅区在初步认定初级职称的基础上,承担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中级职称的初步认定工作。符合初中初始资格条件者,请到浙江省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报名。
一、学历(职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单击查看>: gt gt专业和专业岗位、学历(职位)和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要求。
二。坚持事业单位评聘结合的原则
对纳入全区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工作,并应与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统筹进行。严格按照职位信息发布、个人申请竞争、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审批单位公示、单位聘任的程序进行。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应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职称申报信息表》(单位可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提取)。
三。批准公司
初步认定中、初级职称的审批单位是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注册时间表
来源:浙江省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五、申请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审表》一式三份(网上信息填报后生成带水印的表格)。
(2)相关附件材料(原件需扫描上传)
1.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学历和学位材料:
(1)国内大专以上学历(不含技校学历)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PDF电子文档。
(2)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的,应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3)仅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经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学历、学位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
(5)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应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6)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jxzs.mohrss.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3.现任职称证明(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申请评审、助理职称者只提供)。
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仅由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的助理级职称人员提供)。
5.杭州保险记录。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记录可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申报与评价管理服务平台直接获取。此外,您还可以通过浙江办证、杭州办证服务、支付宝等app或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s.zjhz.hrss.gov.cn)等网站下载参保证明并上传至省级申报平台。
6.劳动(聘用)合同。它应反映初始和公认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以及当前履行期内的合同。如果不能提供以前的合同,可以用当时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记录代替。
7.职业资格证书。有准入要求的职业,如教师、记者、新闻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律师、公证员、兽医等。,申请助理以上职称时应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提交流程
(一)网上登记
并要求个体用人单位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完善下属部门信息、业绩档案、账户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省级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和“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二)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业务为“高校毕业生职称初定”,单位按隶属关系为“浙江省内单位-杭州市-拱墅区”,普通企事业单位的受理部门为“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点”,中小学教师的受理部门为“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详细核对申请要求后,点击“立即申请”,上传一张白底照片(JPG或JPEG格式),网上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要求字迹清晰。
(3)填写申请信息,提取业绩材料
填写所有报考信息,“档案所在地”一栏需要准确填写,“考核情况”一栏需要填写上一年度的考核情况,并上传证明材料(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可不上传直接确定);“本人述职”栏目主要填写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业绩,字数控制在150-1000字;并根据申报要求,从个人绩效档案中提取相关绩效内容。
(四)上传附件
根据实际情况上传附件材料,确认后提交单位审核。
(5)雇主的审计
用人单位应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前严格审核申请人的业绩档案,进行资格审查,经单位公示(一般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网上提交,填写鉴定意见,对公示有异议的不予批准。
(六)接受部门审计
受理部门对网上材料和申请条件进行预审。
(七)提交纸质表格
预审人员报工作单位审批,纸质表格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受理单位。提交的纸质表格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初始资格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信息表一份(仅限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提供,下同)。
(八)接受纸质表格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发展科(文慧路1号13楼1318室)受理。电话:88259668。
(九)提交表格和下载证书
经审批单位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取回《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个人和用人单位可在平台下载初始资质公布文件,个人可在平台首页“电子证书下载”一栏下载电子证书。
七。相关要求
(一)考试职称未初步确定。对于全国和浙江省统考的职称系列(即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统计学、出版、翻译、档案学、卫生技术等。),或者部分专业(即医疗设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与维修、通信工程、工业设计等)有国家和省统考的。工程技术、工艺美术系列)中,不进行职称初定和认定,要求从事上述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2)港澳台和外国人。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工作居住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国人,可参加职称初评,按规定认定相应的职称。
(3)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入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根据本人学历、资历等情况申报并初步认定相应的职称。调动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者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4)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不初步确定职称。
(5)申报原则。职称初评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申报(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一致)。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相关单位可以接收,初步认定结果在浙江省内有效。人员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都在一个城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