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居民医保待遇标准+报销比例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签订合同。从签约后的次月起,个人门诊医保金额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具体办法按现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二)居民大病保险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起付线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起付线: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医疗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指享受医疗补助的人员),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在普通人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三)居民生育保险
(四)意外伤害附加险
1。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急诊)的70%;6000元的住院费,报销比例为80%;最高赔付限额35万元。
2。意外伤残:因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残疾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是,伤残等级鉴定为四级的,补助2万元;伤残等级为三级的,补助2.5万元;伤残等级为二级的,补助3万元;伤残等级为一级的,补助3.5万元。
3。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的,从2022年1月1日起,按照2020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标准,一次性给付其法定继承人。
(5)医疗援助
1。门诊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到本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给予门诊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在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救助部分的50%,特困人员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其他救助对象每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00元。
2。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救助标准为:2万元以下部分60%,2万元以下。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残疾人增加5个百分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实际无人照料儿童个人负担增加5个百分点。
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医疗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优抚对象,年度内住院或治疗门诊特定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2万元(含)以上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50%,年度救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