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在广州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同时失业的,可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
1.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领取失业保险费有期限的;
二是灵活就业因本人意愿中断;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缴纳的相关规定,目前广州市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2300元/月×90% = 2070元/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个人缴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定期求职补贴等。此外,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追加失业保险金,数额为其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即现行适用标准为6210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可以与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案例分析:
张在广州某企业工作,参加社会保险5年2个月。主动辞职后在某平台注册为网约车司机,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广州参加失业保险4个月。张三因为平台关停丢了工作。张申请失业保险的期限计算如下:
1.张三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时间为:5年2个月(企业用工期)+4个月(灵活用工期)=5年6个月;
2.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满一至四年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为一个月;满四年的,满四年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每满半年增加一个月。根据有关规定,张三科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
张已参加失业保险5年6个月。其中,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前四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四个月,其余四年一年六个月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三个月。
综上,按照现行标准,张三每个月可以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金额为2070元/月* 7月= 14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