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医保办理程序

豆丁奇遇记2022-08-12  3

北京退役军人社保转移办理指南(条件+流程)

北京市退伍军人社保转移指南(以海淀区为例,仅供参考,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一、接受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参保单位为退役军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退役士兵在海淀区正常参保;

2.退伍军人的安置地点都是北京的区县。

3.属于以下三类的退伍军人,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

(二)由人民政府分配到企业工作并自主劳动的退役士兵;

(三)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

注:根据后财〔2015〕1726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月发放退役金,不办理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二。操作步骤

1.部队根据退伍军人安置单位的类型,出具相应的转移材料,并将转移资金汇入相应的社保账户;

(一)分配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军人:将转移金汇入企业养老保险账户。

(2)机关事业单位安置的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基金汇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账户,职业年金汇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账户。

2.方法1:在线申请

参保单位或个人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办理业务。具体操作如下:

(1)机组运行方法:

①点击“公司业务”模块中的“登录”。

②养老金转入: 【点击申请业务管理模块中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选择人员类型,点击确定】→【录入并上传相关信息,点击提交】

(2)个人操作方法:

①点击“员工个人业务”模块中的“登录”,在“城市员工用户登录”页签中输入信息并登录。

②养老金转入: 【点击申请业务管理模块中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选择人员类型后点击确定】→【录入并上传相关信息,点击提交】

方式二:通过窗口办理

参保单位将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南区)或分中心提交业务转移申请。

3.我中心收到准确的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确认转移资金到账后,完成信息表的录入和审核,审核成功后转入账户。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安置的退役军人:

1.军队后勤(联勤保障)管理局财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老兵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1份(请在本表下方填写被保险人电话空);

2.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二)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

1.军队后勤(联勤保障)管理局财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老兵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1份(请在本表下方填写被保险人电话空);

2.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1份;

3.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原件1份。

四。办理的岗位和时限

(1)经办岗位:海淀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

(二)办理时限:在收到准确信息表、部队将资金转入本市并经区县财政部门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海淀区解珍社保所暂不办理退役士兵转移接续业务。

(二)办理时间:工作日8: 30至17: 30

(3)友好的提示

1.退役军人在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前,应先与部队核对参保凭证信息是否正确、【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的“√”选项是否与实际安置单位类型一致、信息表是否准确完整。

2.退伍军人转移接续业务的具体内容及账号:

安置在企业的退役军人,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军人职业年金。在他们退役之前,军队已经把职业年金交给了自己。部队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入安置地社保机构的企业账户;

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部队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基金和职业年金应分别汇入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机关事业单位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

海淀区具体户口如下:

图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政府

★3.军队与地方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原地方参保缴费人在提交退伍军人转移申请前办理重复缴费的退还手续,退役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4.在办理转续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部队下发信息表错误、转款与信息表不一致、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影响业务办理进度。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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