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要以下一项)。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含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籍的,需提供本人在集体户口簿上的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近一年内已在派出所备案);
3.在高校所在地申请全日制学习的学生,应提供本人学生证,登记信息齐全。应届毕业生未通过网校报名验证的,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在服役地点报名时,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证件上无法显示服务地的,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服务地点;
5.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办证的,应当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者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毕业证。如果学历信息通过网报系统比对成功,则不需要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只有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经当场确认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注: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薛鑫网上申请。com http://m . wx . bendi Bao . com/edu/www . chsi . com . cn),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录取。建议申请人在薛鑫核实自己的学历。com,无法验证的尽快申请认证报告;具有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通过网报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已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专科毕业生、未经学校统一组织报考的全日制师范专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未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需提供毕业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测试打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及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作为证明:
1.招生时毕业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注明该专业为全日制师范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注明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招生花名册复印件(需标注师范教育专业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专业栏标注“师范学校”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注为普通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专业栏后标注“师范学校”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上虽无“师范”二字,但应已系统学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在教育实践中取得合格成绩(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港澳台省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必要,港澳申请人可申请我省统一出具的信函,要求有关部门通过鉴定机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常规纸质证件照,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报系统上传的格式相同,照片背面写有姓名、居民身份证号和网上报名号)。
以上用于现场核查的无复印件材料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期结束前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