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购房契税补贴申请截止时间
契税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
注:
(一)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市场化运作住房、安置房、房改房等住房新政策的,不予补贴。上述住房个人已进行新建住房不动产登记,且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如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公摊面积等)的。),再以二手房买卖的方式转移登记,买方可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二)2022年3月25日前已备案新建商品住房合同,购房人在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撤销合同备案,再以同一购房人名义对该套房进行合同备案的,不给予契税补贴政策。
(3)收到契税补贴后,如取消合同备案,应先退回契税补贴,再办理合同备案和注销。
(四)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6月30日(含)期间购买2套(含2套)住房的,按购买时间先后顺序适用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视属于哪一类对象)的契税补贴。
(五)同一房屋的共有人之间的份额转移登记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