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续租条件

bat是什么意思2022-08-12  10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续租吗

回答:根据《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的租赁合同和租赁期限: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承租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最长不超过3年。鼓励出租单位与承租人签订2年或3年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入住人员经复检后仍符合入住条件,可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

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单位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使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办理网上签约和备案手续。

延伸阅读:准入条件

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为在本市合法就业、住房困难的在职职工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困难面积标准原则上按照本市某区域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确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本人、配偶及子女拥有的产权住房和租住的公有住房核定。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区域范围,按照以下标准结合通勤因素确定:

(1)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七个中心城区和浦西浦东新区(外环以内)的,计算申请家庭位于七个中心城区和浦西浦东新区(外环以内)的住房建筑面积。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浦东新区(外环外)的,计算申请家庭位于项目区的住房建筑面积。

(3)保障性租赁房位于五个新城的,可结合新城发展和职住平衡需要,进一步优化计算住房建筑面积的区域范围;具体项目由项目所在区房管部门提出,报市房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面向全市公开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半年以上后出租率仍低于80%的,可以适当调整住房建筑面积计算的区域范围;具体由项目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房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租赁单位可在上述基本准入条件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细化和增加准入条件。产业园区和用人单位支持的保障性租赁房,应当优先或者定向供应给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出租单位应将制定的具体准入条件报项目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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