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护理员补贴标准
北京市养老护理员补贴标准
①取得初级护士(5级)的,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②取得护理人员中级(四级)水平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③取得高级(三级)护士的,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④获得技师(二级)的,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
⑤获得高级技师(一级)的,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
考虑到目前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尚未全面开展,实施办法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未取得等级证书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两年后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补贴。
分配方法
●养老护理员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即时在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人员信息登记的,视为从业时间(补贴发放起始时间)。
●考虑到如果养老机构给养老护理员发放护理岗位激励津贴,可能会导致养老机构降低支出成本,将激励津贴折现到工资中,减少本应由机构承担的人力成本。
●为确保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的预期政策效果,《实施办法》规定,养老护理员奖励津贴由各区民政局通过民政资金统一监管平台直接发放给养老护理员,并特别指出,奖励津贴不得冲减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
●如发现养老机构违规将奖励津贴折抵养老护理员报酬,一经查实,我们将把相关养老机构纳入信用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