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莞职工医保参保对象条件
以下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
1.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
2.本市行政区域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本市户籍(或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3.按规定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4.按规定应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
支付基数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本人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按月申报;以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加权后的全口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工资收入由本人按月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