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工作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办?
建筑行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首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然后由本人或其亲属办理以下手续: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一)建筑行业农民工因工受伤后,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由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向施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是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农民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施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建筑行业农民工因工负伤,治疗后致残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施工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步:申报工伤待遇。施工企业应当向施工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医疗待遇(含住院费、门诊费、住院伙食费、统筹地区外交通住宿费)、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安装辅助器具)和工伤死亡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