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病医保怎样报销?
参保人员在本市可实行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凭本人有效医疗证明即时结算;在不能实行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现金支付,医疗结束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有效医疗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必要资料办理核付手续。
延伸阅读
1.在东莞,只要同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就不需要额外缴费。
2.与基本医疗保险一样,重疾保险待遇从被保险人连续参保缴费的第三个月起生效。
3.年度内享受住院和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现场结算,无需另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