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只要同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就不需要额外缴费。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连续参保满2年的参保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倍(目前约为83.88万);贫困人口、孤儿、孤寡儿童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大病保险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