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择优录用。
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3.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
4.年龄18-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022年3月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退伍军人不限学历),专业不限。
5.遵纪守法,热爱城管,勤奋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退伍军人和有城管经验者优先。
6.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驾照、会双语、计算机专业、新闻学专业或秘书学专业的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
(二)在处分期或者影响期届满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恶意失信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且未被撤销的;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就业的人员;
(五)其他不适宜参加考试的情形。
招聘计划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5名。
招聘程序
1.注册: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4日。
报名地点:三平农场镇管理服务中心(屯平北路67号)
及联系电话:段志华、朱金丽0991-3930055。
2.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文件和材料进行登记: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2份;
(5)《三平农场城管中心招聘城管协管员申请表》一式两份;(您可以根据附件格式制作自己的电子表格,或者向注册联系人索要电子表格)
(六)诚信承诺书。申请人需要自行准备所需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资格考试: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其年龄、学历、专业,是否存在影响报名情况的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报名范围和条件者,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惩不贷。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
4.面试:
主要考察和评价应聘者在城市管理所必需的协调性、适应性、表达力、风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面试评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并在三平农场镇管理服务中心公告栏公示。
5.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数。应当按照体检准入标准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缺空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政治评论:
根据面试结果,对进入范围的人员进行政审。
7.宣传和就业:
招聘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监督电话:0991-3966246
8.就业和待遇: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录用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符合条件者,予以辞退。
合格的正式就业、社会保障的支付和就业后的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4200元/月;
工龄津贴:从团场工作时间开始,10元/年;
学历补贴:大专:80元/月,本科:120元/月。
附件1:三平农场镇管中心招聘城管协管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