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积金个人怎么办理补缴?
一、处理要求
因欠缴、缓缴、漏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缴。
二。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本)。
三。搬运地点
账户所在的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
四。处理过程
(一)申请人登录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下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申请表》,填写、打印并盖章;
(二)单位经办人凭相关要求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开户;
(三)管理机构审查申请;
(四)经审批后,办理个人支付业务;
(五)业务完成后,经单位经理签字,取回凭证交回存档。
五、办理时限
过来做吧。
六。注释
销户的职工不能再缴纳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