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才绿卡申请条件
人才绿卡申请条件
寿县用人单位从市外、境外引进到我县工作或创业的下列人才(人才类别):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2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引进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技工;
3.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第一类人才是2017年以后的应届毕业生和2018年以后从灵寿县外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优秀毕业生。他们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第二、三类人才为2018年后从灵寿县外引进到我县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特别提醒:2017年1月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和2018年后引进我县的有职称绿卡申请人,除提交必要的审核材料外,还应上传毕业以来的全部缴费养老保险记录(养老保险记录中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如有应予以说明)。
已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可凭卡享受灵寿县人才绿卡服务项目(财政补助项目以高不重复享受为原则),不再发放灵寿县人才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