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因其他原因暂时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单位下一个缴费月 前封存个人账户。
处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吉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下载《住房公积金职工变动清册》,填写、打印、盖章;
(二)单位经办人凭相关要求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开户;
(三)管理机构审查申请;
(四)审批后,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业务;
(五)业务完成后,经单位经理签字,取回凭证交回存档。